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 “税收春风添动能 助企利民惠万家”在线访谈

为进一步优化便民办税服务举措,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拟定于12月15日10:00-11:00开展以“税收春风添动能 助企利民惠万家”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届时与会嘉宾将就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多项税惠政策与网友进行交流,并在线解答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疑问和咨询。欢迎广大网友访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积极参与本次访谈活动。

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0:00 - 11:00
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小海 , 税政二股股长:张海轮 , 征收管理股股长:刘斌军 , 税政一股副股长:刘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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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海 张海轮 刘斌军 刘明明
访谈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 “税收春风添动能 助企利民惠万家”在线访谈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的访谈主题是“税收春风添动能 助企利民惠万家”,参加本次访谈的嘉宾有: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小海,税政二股股长张海轮,征收管理股股长刘斌军,税政一股副股长刘明明。欢迎几位嘉宾的到来![2023-12-15 10:01:26]

[周小海]: 各位网友、主持人,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一起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岱山税务工作的纳税人和缴费人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对参与这次访谈的各位朋友表示诚挚的欢迎。希望今天的在线互动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2023-12-15 10:03:39]

[主持人]: 周局长,您好!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并优化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让市场主体收获了真金白银的支持,提振了市场信心。请您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今年岱山县税务局通过什么途径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2023-12-15 10:05:47]

[周小海]: 在我看来,我们今年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工作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一是主动纾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释放税费政策红利,做到“放水养鱼”、服务长远,有力增强了企业发展动能。二是主动作为,优化便民举措。升级“办问协同”咨询服务,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服务机制,持续巩固“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多位一体的智慧税费服务体系,网办率达98%以上。三是主动破题,创新服务机制。深化“线上银税互动”合作机制,联合农商银行打造征纳沟通平台“税银贷”应用,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稳步推进“微税厅”和“海岛智助诊疗社”建设,建立“办税不出岛”税收服务机制,构建“15分钟社区办税圈”。[2023-12-15 10:11:20]

[主持人]: 好的,感谢周局长的介绍。现在已经有网友在提问了,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2023-12-15 10:12:03]

[白糖加点冰]: 我个人经营着一家民宿,经常碰到开发票业务。现在我也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这里我想问一下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过程中可以暂存发票信息吗?[2023-12-15 10:14:51]

[刘斌军]: 您好,这是可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发票草稿功能,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发票过程中,如需暂时保存发票信息可以选择保存草稿。[2023-12-15 10:17:33]

[Charlie]: 老师您好,我是一家电机制造企业的会计,听说国家出台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想请教一下具体适用时间和优惠幅度。[2023-12-15 10:19:53]

[刘明明]: 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2023-12-15 10:23:41]

[千岛侠客]: 刘老师你好,我刚刚看了您对上一个问题的回复。我所在的公司也属于制造业企业,不知道属不属于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列的先进制造业,能麻烦您详细讲一下吗?[2023-12-15 10:24:21]

[刘明明]: 您好,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2023-12-15 10:29:20]

[爱吃白米饭]: 我个人也经营一家制造业企业,今年开展了研发活动,投入50万元,但最后研发失败了,想问一下这笔研发费用是否能进行加计扣除?[2023-12-15 10:30:17]

[张海轮]: 您好,是可以加计扣除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产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以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不论成功与否,不论是否形成研发成果,均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23-12-15 10:33:22]

[炸星星泡饭]: 老师你好,我今天收到了一张数电票,自行打印后,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而且我所在的公司是非试点纳税人,请问这张发票是否可以作为税收凭证?[2023-12-15 10:34:44]

[刘斌军]: 您好,可以的。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数电票电子文件。[2023-12-15 10:38:43]

[游客]: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今年才入驻舟山的企业,今年10月我们公司购买了新的设备,单位价值也没有超过500万元。这里想请问一下,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那么确定购进时间点要怎么操作?[2023-12-15 10:40:32]

[张海轮]: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规定,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属于上述情形。[2023-12-15 10:48:22]

[远帆]: 您好,听说今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了,我还没有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应该如何填报享受?[2023-12-15 10:50:55]

[张海轮]: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尚未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享受,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23-12-15 10:54:08]

[搬砖]: ,我计划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想问一下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2023-12-15 10:55:01]

[刘明明]: 您好,自2023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范围确定。[2023-12-15 10:58:05]

[主持人]: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访谈马上就要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如果各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的纳税服务热线电话0580-4485709进行咨询。[2023-12-15 10:59:04]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再次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也感谢今天到场的嘉宾,我们下次再见![2023-12-15 1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