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的访谈主题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参加本次访谈的嘉宾有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卓然,法制科科长王典、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章秋山、纳税服务科科长朱寿松、所得税科副科长尤福亥。欢迎几位嘉宾的到来![2023-12-06 10:01:02] [卓然]: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们,很高兴在这里跟大家一起交流,希望今天的互动能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给大家带来一些了解和帮助。[2023-12-06 10:02:40] [主持人]: 卓局,大家都知道,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社会生产力、区域竞争力。那么,税务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中主要承担什么任务呢?[2023-12-06 10:03:24] [卓然]: 我的理解,主要是三大方面的任务。第一个任务,让税费政策能够直达快享。税务部门首先要做的肯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是我们的首要任务。近年来,我们落实延续优化完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发挥好税务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持续激发台州经济发展内在动力。比如,今年以来,全市税务部门已经累计落实各项减负降本税费优惠政策130多亿元,这些政策红利为企业纾困解难、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个任务,让办税缴费更加便利高效。我们持续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从纳税人实际需求出发,优化办事流程,强化业务协同,努力促成“一件事一次办”。同时,“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继续拓展,今年以来,全市涉税事项网上综合办税率达到98.5%以上,居全省前列。另外,为了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我们继续推进“银税互动”的扩围升级,今年以来,已经帮助1.5万户次纳税人获得银行授信100多亿元。第三个任务,就是让征纳关系更加亲清和谐。我们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万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等活动,面对面听取纳税人意见和诉求,一企一策落实帮扶。另外,我们也常态化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这“三个突出问题”,落实“九大监督任务”,深化“清廉税务、清廉站所”建设,努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税企关系。[2023-12-06 10:10:42] [主持人]: 好的,谢谢卓局的介绍。现在已经有网友在提问了,我们来看一下。[2023-12-06 10:11:59] [游客]: 我是退役军人,刚开了一家个体经营部,听说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想了解一下具体的优惠内容。[2023-12-06 10:12:18] [王典]: 您好,您是退役军人,向您致敬。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23〕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您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享受该政策的。[2023-12-06 10:17:36] [远大前程]: 我公司2020年12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今年12月到期,2023年汇算清缴是否可以按照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12-06 10:19:29] [尤福亥]: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你公司如果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重新认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则2023年汇算清缴时可以按照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未重新认定,则2023年汇算清缴时需补缴预缴时享受的高新优惠减免税款。[2023-12-06 10:24:09] [游客]: 你好,我经营一家企业,今年新招了两名失业多年的工人,请问有什么我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吗?[2023-12-06 10:27:04] [王典]: 您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23〕5号),若您要享受该优惠政策首先要确认您招录的这两名工人是否属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在证上明确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的人员。若符合以上条件,您还应与他们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2023-12-06 10:36:42] [游客]: 我公司想申请列入2023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具体需要符合什么条件?[2023-12-06 10:38:09] [章秋山]: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的相关规定,列入2023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名单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三)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12-06 10:42:34] [糖炒栗]: 您好!我是台州的一家税务中介,今年看到公示的评级是TSC5级,想问下达到TSC5级有什么好处么?[2023-12-06 10:42:23] [朱寿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对达到TSC5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机关采取下列激励措施:(一)开通纳税服务绿色通道,对其所代理的纳税人发票可以按照更高的纳税信用级别管理;(二)依托信息化平台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批量纳税申报、信息报送等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三)在税务机关购买涉税专业服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023-12-06 10:48:34] [吹吹风]: 我是今年新办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的,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左右,但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当月总收入是否会超过10万元,请问我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2023-12-06 10:51:06] [章秋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2023-12-06 10:54:35] [主持人]: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访谈马上就要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如果各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台州市税务局的纳税服务电话0576-12366进行咨询。[2023-12-06 10:59:24]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再次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也谢谢今天到场的嘉宾,我们下次再见。[2023-12-06 10: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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