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收赋能添动力 惠企利民促发展”在线访谈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举措,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助力广大经营主体及时准确享受税费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拟定于2023年11月21日10:00-11:00举办“税收赋能添动力 惠企利民促发展”在线访谈。届时,与会嘉宾将现场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咨询,解答涉税疑问。欢迎广大网友访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积极参与本次访谈活动。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0:00 - 11:00
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凌勇 , 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股长:张乐意 , 税政股副股长:韩玉盈 ,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洪臣 , 征收管理股副股长:王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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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勇 张乐意 韩玉盈 洪臣 王潇潇
访谈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收赋能添动力 惠企利民促发展”在线访谈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的访谈主题是“税收赋能添动力 惠企利民促发展”。参加本次访谈的嘉宾有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凌勇,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股长张乐意,税政股副股长韩玉盈,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洪臣,征收管理股副股长王潇潇。[2023-11-21 10:00:22]

[凌勇]: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广大网友在线互动。借此机会,我也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嘉兴经开税务工作的纳税人和缴费人表示衷心的感谢![2023-11-21 10:03:20]

[凌勇]: 今年以来,税务系统多措并举落实延续、优化、完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以持续优化的税费服务举措,充分发挥政策效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纳税辅导精准度、办税缴费便利度,确保税费红利精准直达。[2023-11-21 10:04:16]

[主持人]: 好的,谢谢凌局长的介绍。现在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让我们来看一下。[2023-11-21 10:06:40]

[游客]: 你好,我是一个个体户,经营摩托车销售,月销售额10 万元以内,请问还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2023-11-21 10:08:05]

[张乐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19 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不足十万的个体户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11-21 10:09:04]

[游客]: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数电发票额度不够怎么办?[2023-11-21 10:12:08]

[王潇潇]: 首先,系统每个月会根据您的实际开票需求,临时自动为您增加发票额度的调整,这需要在您以现有的开票额度已经用完的情况下,系统是默认给大家增加 20% 的额度。如果这个额度还是不够您使用的话,您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里面的功能模块增加发票额度,提交增加发票额度的申请。[2023-11-21 10:16:41]

[游客]: 老师你好,听说最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针对老人和小孩有一些新的变化,想了解下具体是什么?我们该如何操作享受?谢谢。[2023-11-21 10:19:25]

[韩玉盈]: 你好,根据8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原来的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如果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2023-11-21 10:24:54]

[游客]: 老师好,我单位是税务注册登记在嘉兴经开区的企业,现因工程需要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部门手续已办理完毕,需向税务局申报缴纳该笔费用,但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经开区税务登记申报表中获取不到申报信息,要如何申报?[2023-11-21 10:26:37]

[洪臣]: 森林植被恢复费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因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故仍按照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属地原则征收,因城南街道、长水街道行政区划属南湖区,嘉北街道、塘汇街道行政区划属秀洲区,由林业部门核定应缴金额后,缴费人在规定期限内按项目所属行政区划向南湖区或秀洲区税务局办理申报缴纳手续。[2023-11-21 10:31:05]

[佩佩]: 老师你好,我目前经营着一家养猪场,请问是否需要交环保税?[2023-11-21 10:33:19]

[韩玉盈]: 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2023-11-21 10:37:14]

[游客]: 老师你好,我企业有免税业务,免税数电票应如何开具?[2023-11-21 10:39:05]

[王潇潇]: 你好,要开具免税发票,建议先去项目信息维护中维护。在项目信息维护模块中,有一个是否选择优惠政策和简易计税的选项,选择免税。维护好之后,开票时点击维护好的项目信息,自动带出来就是免税的了。[2023-11-21 10:42:02]

[游客]: 老师你好,我公司将自有土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用于大宗商品仓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2023-11-21 10:44:57]

[张乐意]: 根据财税2023年5号公告,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既包括自用或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物流企业,也包括将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的单位或个人。你公司将自有土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用于大宗商品仓储,如果占地面积、储存物资等条件符合5号公告的规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2023-11-21 10:47:38]

[施施]: 老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今年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正在进行自主创业,想问问在创业方面是否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11-21 10:49:30]

[韩玉盈]: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浙江省限额标准上浮20%,也就是24000元。[2023-11-21 10:53:42]

[主持人]: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即将结束,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如果各位网友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2023-11-21 10:55:25]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再次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也谢谢今天到场的嘉宾,我们下次再见![2023-11-21 10: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