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嘉税二稽公告〔2026〕46号
发布时间:2026-05-26  10: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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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具体详见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市局频道嘉兴-通知公告栏目或者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浙江枫岭特商贸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嘉税二稽税通【2026】9019号).doc浙江枫岭特商贸有限公司《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嘉税二稽强催【2026】19号).pdf

        领取地址: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49号远洋大厦801室

        联系电话:82320049、82320192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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