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独生子女,填了两个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为什么扣除金额不是每月6000元?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