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44号)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廖建飞,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征330783190178),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