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10: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台州市喜秋进出口有限公司等9户:

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经营,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税务事项通知书

          2.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汇总表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

2026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