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陈含青,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码:浙税征330603250026),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