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旭(纳税人识别号:362301********1020):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税务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