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相关人员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孙伟民,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稽3306190001),声明作废;
张钰祥,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稽3306190002),声明作废;
何东红,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稽3306190014),声明作废;
娄永泉,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稽3306190013),声明作废;
金成良,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稽3306190026),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