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江山明茂贸易有限公司、江山市郎特进出口有限公司、江山门博进出口有限公司、江山恒崎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江山佳民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
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文书文号 |
1 | 江山明茂贸易有限公司 | 91330881MA7J5E8N1P | 《税务检查通知书》(衢税稽二检通〔2025〕21号) |
2 | 江山市郎特进出口有限公司 | 91330881MA2DJ1XQ1U | 《税务检查通知书》(衢税稽二检通〔2025〕26号) |
3 | 江山门博进出口有限公司 | 91330881MA2DKB3867 | 《税务检查通知书》(衢税稽二检通〔2025〕24号) |
4 | 江山恒崎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 91330881MACJFNLM4A | 《税务检查通知书》(衢税稽二检通〔2025〕31号) |
5 | 江山佳民贸易有限公司 | 91330881MA2DKB3942 | 《税务检查通知书》(衢税稽二检通〔2025〕32号) |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新二路34号
联系电话:0570-7888726 联系人:徐骞 胡思琦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