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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5年5月7日)
发布时间:2025-05-07  14: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浙开化晶朝电子有限公司(91330824692363354P):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开税华通

2025675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衢州市开化县灵山路47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开税华通2025675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开税华通2025675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开税华 通 〔2025〕675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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