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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421790/2025-58965 成文日期 2025-03-2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15: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治税工作理念,在省、市税务局和经开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高标准推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区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学习内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务工作的坚强动力。

2.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和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年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及时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征管,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逐月、逐季研判收入走势,加强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查找征管风险点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保持组织收入可协调、合理性增长。

2.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健全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优化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举措,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持续深化“大数据+网格化”政策落实机制,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更快更准释放政策红利。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经彩春风365”纳税服务品牌,组建10个钉钉税企交流群畅通“非接触式”办税,打通线上办税“堵点”,优化整合提升办税大厅“一站式”功能,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2024年区局办税大厅合计办件48.60万件,其中“网上办”办件量43.20万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总局、省市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加大对印发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力度,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2024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2.加快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按照上级局的安排部署,先后对行政复议、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争议处理办法、水资源税改革浙江方案等多项制度文件反馈修订建议,切实推动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律体系。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党委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委委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局内重大税收决策及出现的疑难税收问题进行集体审议。经费管理体制和重大财务管理改革事项、年度部门预算、单笔预算超过5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事项及信息化项目等重大项目支出事项、基建项目立项事项、其他重大财务管理事项均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3.发挥法律顾问实效。认真贯彻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主动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按期完成公示工作,全面更新执法人员、权责清单等信息,2024年通过执法公示平台按时完成对外公示事项共279条;配备执法记录采集站,在执法过程中做好音像记录并及时上传,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从严审核重大执法决定,确保程序合法正确。

2.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认真梳理一般程序处罚、简易处罚两套操作指引,明确处罚流程及口径问题。同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准确把握涉税违法程度,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外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提高清单知晓度,对内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辅导,严明适用条件。2024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395件,其中简易程序处罚2350件,一般程序处罚45件。

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利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渠道以及在日常税务执法和服务中,向纳税人开展税法宣传。开展“税润童心 向新而行”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进企业、社区开展“普法面对面”等活动10余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严格落实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工作要求,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持续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

2.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工作理念,持续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2024年全年无重大事件发生。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贯彻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规范落实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4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2.加强“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创建。将建设新时代“枫桥式”所作为全局性、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充分整合办税服务厅优质服务资源,充实到征纳互动、线下辅导、政策宣传和争议化解等岗位,致力于打造“办实事、解矛盾、防风险”的争议调解新阵地。同时组建“接诉即办”事项办理小组和工单回复团队,细化成员责任分工,制定“及时受理、统一协调、各方关联、限时办结”的服务流程规范,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平稳有序开展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务部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着力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并重,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征纳沟通平台等各类途径,及时发布更新最新诚信纳税政策,大力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浓厚氛围。

2.统筹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纪检监督制约,紧盯“新生力量、青年干部、关键岗位群体”三类人员开展纪律教育,通过“每月清韵联播、每季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2024年组织干部签订个性化廉政承诺书57份,开展各类廉政谈话60人次,制发廉洁过节、拒绝酒驾醉驾等个性化廉政提醒4253人次。深化以案示警,讲解剖析案例26个,参加人员累计329人次。二是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和内控辅助平台,提示风险预警和日常工作内控预警,实现过错有预警、防控有应对、整改有成果。三是有序落实检查整改,建立配合执法督查、审计署外部审计、层级督审、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流程,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风险分析和问题研判。针对各类检查发现的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等问题,第一时间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全面杜绝查而不纠、纠而不改的现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以推进数字管税为突破,确保征管改革再巩固。持续推动新电子税务局扩围工作有序落地,依托纳税人学堂、税企服务群、12366咨询热线等做好宣传辅导和答疑解惑。

2.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应用。与环保、住建等部门及时共享排污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核发情况、企业环保处罚情况等信息,及时堵塞征管漏洞,实现部门联动复核,提升征管质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统筹协调依法治税工作。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规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流程,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推动法治工作与税收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主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依法治税工作虽有成效,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税收领域业务范围广、涉及政策多,数字经济等新形势、新挑战对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个别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先行示范要求不相适应,灵活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税收协同共治机制不够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有待优化,需进一步提升信息交换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涉税中介、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引导不足。跨区域税源管理、联合执法方面协作效率和对流动性税源的监管效能有待加强。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下一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税收工作实际,全面推动税收法治建设迈向新高度。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党建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税收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依靠党委领导,压实相关部门职能责任,充分体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增强全体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强化税收执法的全过程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持续优化内部监督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体系。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搭建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平台,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预警执法风险。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深化人才机制建设,打造专业化法治干部队伍。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制定系统的法治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税收法治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对在税收法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干部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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