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5-03-25  17: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5年度丽水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2025年度丽水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2025年度丽水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法制科

法制科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第53号修改)

公众参与

2024年9月30日—10月30日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2024年12月23日(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2025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