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徐晓岚,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码:浙税征330602210004),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