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虚开骗补终尝苦果 关键词
虚开骗补终尝苦果
——还原台州市联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骗取补贴真相
发布时间:2025-11-28  16: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台州市联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骗取地方政府补贴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经查,2020年,该公司为获得地方政府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组织27家企业开展线上培训,违规超实际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7份,价税合计370.49万元,导致27家参训企业多取得补贴175.16万元。针对其违法事实,2024年1月,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将虚开发票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涉案罚款已执行入库,27家企业多取得的补贴已被相关部门追回。

数据异常:虚开骗补初露端倪

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结合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由台州市联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线上培训服务的27家企业,在申报“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补贴”时,全部按照政策规定的最高标准申领补贴,未出现因培训规模、培训课程时长、课程类型差异等导致的补贴金额梯度变化,存在虚开发票为参训企业虚增培训费用多获取政府补贴嫌疑。

为查清楚真相,检查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调取了2020年全套账簿资料。在该公司账簿中,检查人员发现2020年7—12月期间,该公司突然出现大量现金支出,事由标注为发放工资、支付办公设备、归还借款等。为何会在短短半年内频繁用现金支付?检查人员初步判断:这些现金支出大概率是“虚构事由”。

带着对现金支出真实性的疑问,检查人员从该公司“库存现金”入手,追查资金的真实来源,一个更关键的线索浮出水面:企业与原股东陈某存在频繁的大额现金往来,入账金额高达189万元。结合前期掌握的线索,检查人员初步还原出可能的操作链条:该企业通过虚构交易“套现”方式,返还参与线上培训企业的应享政府补贴“差价”,既掩盖了“私下分配政府补贴”的事实,又通过虚开发票规避了监管。

事实核查:资金回流证据确凿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及有关交易明细,并对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出纳及相关员工进行了询问调查。顺着资金流向,检查人员厘清了该公司的“骗补”手段和资金转运链条。

原来,该公司与参与线上培训企业约定本次培训费用为政府补贴金额的50%,培训发票按政府培训补贴金额的100%开具,参训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款后,先全款支付给该公司,该公司再返还参训企业补贴额的50%。为“做平”账面收支,该公司虚构了发放工资、支付装潢款、支付办公设备、归还借款等名目“套现”,随后以现金形式返还参训企业。

经查实,2020年7—12月期间,该公司与27家参训企业真实交易金额为174.98万元,但违规超额开具27份价税合计370.49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导致27家参训企业多取得政府补贴175.16万元。

自食其果:铁证之下难逃制裁

面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证据,该公司承认为了骗取政府补贴,违规开具了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将虚开发票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涉案罚款已执行入库,27家企业多取得的补贴已被相关部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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