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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02589048065W/2025-00326 成文日期 2025-01-2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69号,邮编:321000,电话:0579-82309016,传真:0579-8230901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婺城税务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持续加大税收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定期完成机构概况、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的信息更新,并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公开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高效提升各环节工作流转,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和处理工作。2024年,处理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8件,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压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审核环节落实到位,切实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止出现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常态化开展普惠性政策宣传。立足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栏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持续推进征纳沟通平台、纳税人学堂、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公开平台,丰富信息展示形式,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体验感。2024年,组织纳税人学堂直播课堂6节,直播访问量达5046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落实市局和地方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履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交叉坚持、测评整改等工作,提升工作规范,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公开内容过时、错误等情况。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3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2

4

(七)总计

6

0

0

0

0

3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的规范性、时效性仍需优化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岗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技能较难匹配岗位所需。

针对出现的问题,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改进不足。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切实强化信息产生质量监督和信息发布审核。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宣传辅导,切实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与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区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自查制度建设,定期开展网站自查,确保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质效,全面、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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