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出具“表证单书”修正情况一览表》,县级税务机关挂牌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出具的20份表证单书(具体表单名称见附件)的正文仍可能出现“国税”“地税”字样,过渡期内这部分表证单书仍然合法有效。
特此通告。
附件1.正文仍可能出现“国税”“地税”字样的表单.doc
附件2.具体表单样式.doc
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