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公布2024年4月-2024年6月个体工商户的定额和调整定额的情况,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南浔区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2024年2季度).xls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南浔区税务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