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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浙江蓝色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875家户次企业或单位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4年1季度欠税公告.xlsx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