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金税稽二公〔202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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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金税稽二罚告〔2024〕35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金税稽二罚告〔2024〕35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