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本单位2023年度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反映。
联系人:杜瑶娴,联系电话:0576-88529187。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