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3年法治桐乡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切实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不断提高税收法治化建设水平。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责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持续提高收入把控能力,2023年1-12月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42.42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163.32亿元,同比增长0.5%。
2.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将税费优惠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动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在红船起航地落地生根,有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3.积极发挥以税咨政作用。聚焦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运用税收数据看经济、看社会、看发展,围绕相关县(市)应征税收对比、银行业、汽车零售、不动产税收等课题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决策的参谋作用。
(二)强化法治建设保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
1.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度。将税收法治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局内各部门配备兼职法制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2.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法制机构人员配置,发挥好法制机构服务、指导作用,我局法制机构共有8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2人。积极培养法律人才,全局现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7人,积极鼓励税务人员报考并为具备公职律师聘任条件的税务人员开展申报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现有内聘公职律师5名、外聘法律顾问1名,今年以来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普法与涉税案件处理4件次,不断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
3.全域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建设。围绕“五不五更”建设标准,把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出彩,挖掘亮点,形成特色。其中,梧桐税务分局打造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推出税费需求“家门口”处理模式,推进“一站式”涉税纠纷解决机制,优秀案例入选省局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案例册,在全省范围内展示了基层治理成果。乌镇税务所打造“机制联建、资源联动、矛盾联解”的“三联工作法”,相关做法获得嘉兴市局的肯定和点赞。
4.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培育。根据《浙江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发展规划(2023-2025)》,探索促进公职律师队伍活力再激发、素质再提升机制。将宪法学习与公职律师培养相结合,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专题座谈会等系列活动;围绕“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全域推进目标,建立“公职律师+基层分局(所)”的培养模式,每2个基层分局(所)配备1名公职律师,鼓励公职律师在基层涉税矛盾调解、规范行政程序等方面履职尽责,提升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涉税矛盾的水平。
(三)提升法治能力,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税收工作,强化政治学习,加强理论武装。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等,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领导学法、部门学法、“以案说法”、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等活动,举办“沉浸式学法 情景式普法”模拟法庭活动,倾力打造地标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乌镇税史陈列馆法治教育基地成功获评第二批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探索青年干部“选、育、管、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关注青年干部法治思想培育,通过实施“青蓝人才”、青年干部团队、实训基地、积分制、导师制等办法,做好日常培养、管理工作。联合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落座云招聘直播间,线上宣传、解答大学生创业就业难点,吸引在线收看达12.6万人次。通过征纳沟通平台举办各类直播11期,主动回访高频来电115人并进行重点辅导。走进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税法宣传进机关,深化“菊乡金税100”机关服务品牌建设,依托“税收宣传月”、“法律十进”等活动载体,开展社会普法,提升全民法治理念。联合上海尚阳外国语学校桐乡丰子恺学校开展“税史文化大寻宝·税法文明润童心”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加深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税史文化的认识。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审核把关。按要求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10个,其中,机构改革相关公告性文件2个,涉税规范性文件8个。另有市政府代起草文件1个,均属于有效文件且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为载体开展行政执法信息日常采集公示工作,截至目前2023年应公示信息已全部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建成9个约谈(询问)室,在各税务分局(所)配备执法记录仪共12台。培育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兼职法制员、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等法制审核人员34名,确保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5.规范税务行政执法。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处罚流程进行培训,落实行政执法“回头看”等相关工作,有力促进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合法、行政执法文书齐备规范,确保行政处罚依据准确、流程规范。结合相关案件开展模拟法庭进税务活动暨以案说法系列活动,促进执法规范。
6.扎实开展执法督察。开展日常督察2次,对27个指标开展疑点数据应对,充分发挥督察督办传压力、促落实、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堵塞税收执法漏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根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追责范围、优化流程,细化陈述申辩、问题确认、结果运用等环节,让主责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充分参与进来,提高追责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公平性。根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局对相关人员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8.规范合法性审核、资格联审。落实规范性文件、合同、公告的合法性审核,确保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截至12月底,对涉及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欠税等公告审核7件;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审核6件(6个项目包含8个合同)、民事合同采购等其他审查事项约76件;根据市委组织部、桐乡市现代化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桐乡市科技局等工作需求,开展资格审查31批次,涉及1537人;对桐乡市税务局职务晋升进行资质审核12人次,职级晋升49人次。
(四)完善法治机制,积极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1.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暨模拟法庭进税务及退役士兵、重点群体政策解读主题活动,通过学法、说法、以案释法、问题反馈四个环节,不断提升干部执法程序意识和依法治税能力,有效防范涉税涉诉风险。今年以来,已组织4期“以案说法”活动。
2.深化部门协作机制。围绕“共商、共建、共治”理念,牵头拟定并促成《桐乡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的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与16个桐乡市级部门形成“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以制度规范巩固组团管理共识,让协同治理有章可循。持续深化税务司法协作,协助法院询价复函等11次。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向公检法部门提供涉税数据查询58件。
3.健全风控联动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实行“基层分局(所)具体执行、各业务股室重点参与”的部门联动机制,各业务股室、基层分局(所)分条线划分“政策宣传与解答”等职责清单,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在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防控方面,执行分局(所)集体审议与市局重大会审(提级审核)相结合的留抵退税“二级审核”机制,10月以来,开展留抵退税高风险企业审核5户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公职律师实战内容不丰富。在公职律师培养上,虽然能够结合以案说法、学宪法日等活动载体对公职律师进行法治培养,但在案件实战上,仍存在短板,公职律师实战培养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公职律师参与实战演练形式不够丰富,运用法治思维分析化解涉税矛盾、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等实战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强化法制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引向深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融入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学习,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培养税务干部将法治运用到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实践中。
(二)进一步优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结合“以案说法”工作,打造“公职律师+业务股室+基层分局(所)”的协作机制,对公职律师进行组队分工,常态化开展一次“以案说法”下基层活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纳税争议解决与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
(三)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精准监管机制,落实各股室、税务分局(所)对涉税疑点全面把关。结合上级部署的督察任务,围绕全局各阶段的重点税收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察,防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风险,对存在过错的严肃问责,促进税务干部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水平。
(四)持续做好政策效应分析。结合预缴申报情况,围绕经济发展、税收执行、优惠落实等方面,对税费申报开展客观分析,深入拓展税费优惠政策“走流程、找问题、想实招、促落实”,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好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