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5: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综保区税务局”)积极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及高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综保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税务机关的法治性,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促进税法遵从,强化税收共治,为推动新征程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等方面入手,形成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牵头部门强力推进、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入实施2023年法治税务工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健全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支部学习为重点、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抓手、个人自学为基础的学习教育格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推进征纳双方平等,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税收政策变化,及时开展经济税收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科学研判经济税源形势,提高税费收入预测精度,合理把握入库进度节奏,努力提高税费收入质量。

二是升级税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统筹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依托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作出针对落实范围、落实进度、落实方式等各方面的精细化分析和安排部署。依托税费优惠政策问题报送机制,注重收集各部门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口径、操作等各类问题,及时反馈上级转办的问题答复和最新要求。

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依托“项目管家”、“重点项目服务专员”等机制,分级分类做好企业服务。有序开展“春雨润苗”3.0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全面复苏、提质增效。创建特色税务帮扶机制,打造“老韩工作室”团队,为纳税人提供“定制化”“零距离”“一站式”综合服务,开展交流邀约,切实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该工作室2023年成功获评舟山市“青年文明号”。推动成立浙江自贸区(舟山片区)“屿你同舟•涉税服务联盟”,开设“同舟大讲堂”,实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轮值所长”制度,引领行业规范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做好对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工作,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发布、备案等程序,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及时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2023年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是不断加强税务司法协作。深化税检、税法合作机制,推动税务执法、破产保障、案件执行等工作提质增效。加强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保障民事执行顺畅运行。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明确领导成员职责、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能等角度,规定实行清单管理,注重调查研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做到严格按规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二是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认真贯彻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持续执行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的基础上,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手段,力争达到最佳执法效果。

二是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并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快构建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推进成品油经销企业实地核查等工作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好音像数据存储。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情况交叉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完成权责清单等信息更新公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健全系统、全面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2023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贯彻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规范落实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通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预备人才,提高开展行政复议与诉讼的能力。2023年度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以“连心桥”矛盾调解室为依托,“1+N”矛盾(诉求)分析调解团队为抓手,结合“五专”配置,综合应用“云端服务、线下说服教育”等柔性服务方式,积极创新税费争议解决方式。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及时受理纳税人缴费人的各类诉求,认真答复各类信访事项并切实解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一方面是从严从紧抓实日常督察审计工作。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开展好每季度疑点任务的推送与核查,全面排查税务执法风险,通过数据分析系统推送并完成核查反馈。另一方面是从严从实完成条线风险任务排查。认真开展网格化管理平台疑点数据核查反馈工作,做到疑点数据及时查、及时清。

二是落实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健全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并定期分析过错追责情况。

三是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税务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需公开的事项,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持续扩大“综税知道码”服务效应,实现政策宣传“一码到位”、意见收集“一码处理”,以税务端“码”上就办的微服务推动实现办税缴费便利化的大进步。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规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程序,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共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二是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按照述法评议相关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以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税为中心,向全体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并及时向市局反馈评议结果。

三是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名税务干部全部通过2023年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干部参加执法文书实战化培训,提高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法律素养。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综保区税务局将继续承接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以下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保障政策直达快享

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防控政策落实风险。用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化解政策落实难点、疏通政策落实堵点。

(二)增强规范执法意识

进一步贯彻精确执法的要求,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提升执法文书内容准确性。以“三项制度”为抓手,持续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维。

(三)加强税收法制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普及税收法律知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征纳双方基于法律基础之上的良性互动,推进依法治税水平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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