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义乌运翀贸易有限公司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09: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金税稽二公〔2024〕第37号

义乌运翀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82MA28QKLE2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二处〔2024〕14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二处〔2024〕41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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