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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16:3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蔡姬妹等4户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321102********002X等):

由于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玉华路39号。

联系人:孙爱民

电话:0572-5308063

特此公告。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需送达的税务文书

1

蔡姬妹

321102********002X

安税开发区 通 〔2024〕 0135号

2

彭国强

350103********0315

安税开发区 通 〔2024〕 0138号

3

肖志光

110101********1051

安税开发区 通 〔2024〕 0140号

4

王立静

110101********1026

安税开发区 通 〔2024〕 0149号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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