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姬妹等4户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321102********002X等):
由于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玉华路39号。
联系人:孙爱民
电话:0572-5308063
特此公告。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需送达的税务文书 |
1 | 蔡姬妹 | 321102********002X | 安税开发区 通 〔2024〕 0135号 |
2 | 彭国强 | 350103********0315 | 安税开发区 通 〔2024〕 0138号 |
3 | 肖志光 | 110101********1051 | 安税开发区 通 〔2024〕 0140号 |
4 | 王立静 | 110101********1026 | 安税开发区 通 〔2024〕 0149号 |
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