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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4088Y/2024-58132 成文日期 2024-10-25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发文字号 通告〔2024〕3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14: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布文号】 通告〔2024〕3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4-10-25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6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征收管理相关工作,浙江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系统将进行停机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31日18时至11月3日24时,税务部门暂停办理线上线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协议签约等所有业务。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4日零时起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原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缴费人可通过线上线下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协议签约等所有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请缴费人根据上述停机升级时间,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

(二)全省范围内(宁波除外),2024年11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限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税务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系统停机升级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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