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122555164295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桐税限改〔2023〕92163号)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桐庐县三合路6号1106办公室)
电话:0571-6421687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桐税限改〔2023〕92163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