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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2  09: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修改,第53号修改),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必要根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础上,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需清理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20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7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1件。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解读人:俞吉飞;

联系电话:0576-8852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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