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黄岩区税务局失效税务证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15: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黄岩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黄税告〔2023〕5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其使用的税务登记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具体名单和证件见“失效税务证件清单”)。

特此公告。

失效清单详见附件。非正常户失效税务证件公告5月.doc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黄岩区税务局

                  2023年5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