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相关规定,现于2023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hlgod88@163.com)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