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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52MB1642072P/2023-44657 成文日期 2023-03-3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1: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长兴县局紧紧锚定“五大排头兵”目标路径,围绕“先行先试争先年”决策部署,聚焦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目标,以法治税务工程建设为主线,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助力减税降费,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和内部监督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厚植法治、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进法治,不断提高税收法治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高质量开展理论学习,政治生态向上向好。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念信念,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增强税务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完善主要负责人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专题学习,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理论学习266次,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主题研讨47次。坚持开展会前学法,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重大问题,通过专题形式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问题;常态化进行党规法规学习,组织全员参加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学法用法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知识测试等。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组织收入依法依规。始终秉持组织收入原则,锚定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实现税费收入可持续增长。2022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不含出口退税)304.22亿元,增收84.45亿元,增长38.42%。其中:全口径税收收入144.98亿元,增收7.14亿元,增长5.18%;非税收入104.8亿元,增收70.34亿元,增长204.09%;社保基金收入(含职业年金)54.44亿元,增收6.97亿元,增长14.69%。

2.优惠政策全面落地,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局长办公会研商和周会日报制度,打造职责明晰、目标明确的工作推进格局。2022年累计办理税费减免50.46亿元。累计办理各类退税64.76亿元,同比增加19.89亿元,增长44.34%。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28.6亿元,同比增加15.28亿元,增长114.76%;出口退税(不含免抵调库)26.07亿元,增加6.07亿元,增长30.33%。累计办理延期缴纳税费20.4亿元。

3.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主线,落实130条便民措施,开展“万名党员进万企 领导干部下基层”走访活动,实地走访企业1.2万余户次。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直播16场,线上播放量超6000次。多维度推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税务为纽带,帮助3户小微企业精准匹配行业上下游,共计签约740余万元。依托征纳沟通平台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消息188条,涉及纳税人约20万户次,重点消息阅读率达100%。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2022年累计处理各类信访工单426条,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便民利民纾困减负。全面构建“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多位一体的智慧税费服务体系,网上综合办税率提高至98.05%,相关经验做法获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全面建成业务咨询统一规范的“云呼叫集成中心”,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应答畅通高效。大力推广“云办税”,窗口涉税业务量减少近20%。通过“线上数据代跑+税务全程助跑”模式,压缩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至3个工作日以内,较规定办理时间提速50%。

5.以税咨政有为有位。围绕践行“两山”理念重大发展战略,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13个大项41个小项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从宏观、中观、微观三方面监测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的动态分析,依托税收分析“众筹”机制,实现对税收形势精准把控,以更高站位服务党委政府决策。2022年共开展税收常规分析12次,区域经济专项分析6次,报送各类专报及分析12篇,获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5次。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系,对地方政府出台的涉税文件,及时提出有效建议。确保税收执法依据的规范、合法有效。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新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做好文件备案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保障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在2022年9月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按规定向市局备案。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工作规则》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长办公会议成为县局决策的主要形式,决策事项包括征管体制改革、绩效考评、政策落实等事项,依法保证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2022年度共召开31次党委会、11次局长办公会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明确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2年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备考执法资格考试,采用领导陪学+脱产学习的方式,累计组织集中学习时长396小时,开展线下模拟考试8次,4人参考并全员通过;并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健全税务监管体系。

2.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主体、事项、形式和时限。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均如实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将行政执法事项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省市局网站进行公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接受省局检查组对公示信息的交叉检查。全年共公开行政许可2401条、行政处罚6条,公开非正常户认定1948户、欠税信息6228条,公示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29条,未出现逾期公示的情况。及时做好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基础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自觉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研究落实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22年出庭应诉1件并胜诉。

4.加强协作防范税款流失。与检察院、法院等就信息共享和互通等方面实现精诚合作。开展检税协作,与县检察院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并召开联席会议,协助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持续深化法税协作机制,在强化破产债权税费征收方面取得新成就。全年共申报破产企业及民事被法院强制执行企业税费债权46户、申报税费债权额3143.24万元,通过协作机制分配回税费3032.95万元,有力保障了国家税费的安全入库。针对人民法院调查令出具反馈函41份,反馈人民法院不动产询价函9份,涉及房产面积828.54平方米,价值641.66万元,节省了法院评估费用,提高了房产拍卖处置效率。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坚持严管做好监督。开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自查自纠,深化“多责协同”,对上级巡察反馈的41个问题逐条整改、逐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带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开展谈心谈话89人次,开展监督检查13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24个,推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落地。揭榜省局纪检组开展的编写纪检工作指引“揭榜挂帅”试点项目,编写《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工作指引》并在全省运行。

2.认真开展内控建设。持续深化“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内控制度,防范化解风险。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将疑点任务提示常态化,对内控系统监控的过错信息,按日提醒责任单位进行更正处理,保证执法正确;认真陈述申辩,对监督平台中初步考核的各项过错,经核查确属无过错的,允许进行无过错申辩并调整。2022年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常态化推送季度日常督审、留抵退税专项督审、出口退税专项督察、三率绩效考核督审疑点共计10批次,155条疑点,发现问题116个,纠正税费金额109.03万元,核实率达100%。

3.严格税收执法督察。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围绕退税减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留抵退税“回头看”,将异名退税业务纳入内控监督检查范围。开展“虚报未开票收入冲抵留抵税额”专项风险排查,未发现税务机关人员不当引导、默许或授意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问题。开展行政许可专项督察,对照最新文件的要求,对2022年11月办理的最高开票限额许可文书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总体良好。

4.严肃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内部监督挺在前面,对确实存在执法过错责任的,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当年追责5人次。强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将1个执法问题线索移送党委纪检组。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应诉水平,通过层级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2.入驻县矛调中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派驻14名优秀年轻税务干部每周二入驻县矛调中心办公室,现场受理并调处涉税矛盾纠纷,着力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2022年共轮值50人次。

3.实施问题处置扎口管理,处理12345工单152件,回复率100%。

4.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加快完善基层税收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向省局推荐申报泗安税务分局作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目前在审核验收阶段。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政策信息透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防范执法风险。同时加强权力事项的管理,按周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按季发布欠税公告。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敢公开、真公开”,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依法、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普法教育做实做细,厚植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利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组织业务骨干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税收政策宣传资料,提升纳税人遵从度。参加司法局“法助共富、法护平安长兴”普法宣传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会议,对涉及税务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加强与县普法办的沟通,报送《县税务局八五普法规划》,回复县普法办公室关于普法责任制相关材料3次。

2.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贯彻普法责任制,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方位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干部普遍学,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在县局内网设置“法律小课堂”,定期发布普法信息。鼓励青年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4人,公职律师3人。抓好公职人员参加网络学堂法律知识课件的学习,组织好公职人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100%。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组织干部参加涉税案件庭审旁听,聘请浙江税务干部学校的专家作为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展开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鼓励税务干部报考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能力。目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4人,公职律师3人。在重大涉税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建议。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按照要求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一是用法治思想指导税收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仍需再加强;二是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队伍仍需壮大。

三、2023年的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之年。新的一年,长兴县局将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信心、聚焦重点、创新实干,围绕“六个高质量”抓好2023年各项工作,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将法治建设推向深入。

(一)高质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中的牵头抓总职能,将法治税务建设纳入税收工作的大局,加强统筹协调、一体推进。二是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合法性审查、权益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提高审查工作质量,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深化税务与司法协作。加强税务与法院协作机制,在破产司法审判、民事执行案件税费征缴协作方面进一步深化。加强税务与检察院协作机制,协力打造税收共治格局。

(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税务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抓好新入职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争取一次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确保从事执法活动人员100%具备执法资格。鼓励干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优先配置在法制、政策业务等部门。提升法规干部综合业务能力,尽快培养一批通晓各类政策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加强公职律师培育与使用,同法律顾问一起为县局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三)持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构建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强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积极应用税务执法领域“首违不罚”清单。推进税务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智能化、一体化执法风险内控监督体系。深化“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内控监督体系,不断推动内控监督由“单兵作战”向“联合监管”转变。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对干部工作中的疑点任务进行有效监管,做好日常风险防控筛查处置,围绕退税减税、个税汇缴等重点工作展开专项执法督察,贯彻好国家大政方针,以法治的思维做好税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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