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享受吗? 关键词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享受吗?
发布时间:2023-12-27  13: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问:“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享受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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