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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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2023-10-23至2023-11-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政府相关要求,现于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21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30日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税务局反映意见和建议。(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邮编:310007。电子邮箱:sswjcxc@163.com)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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