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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881MB1615074A/2023-44086 成文日期 2023-01-3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江山市中山路148号,邮编:324100,电话:0570-4035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江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主抓落实,确定专人负责专抓的工作机制,持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落实政务公开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江山市税务局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6条,其中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江山市税务局子栏目信息公开20条,在衢州市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江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46条。同时,利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2596条。还通过中央、省市县各级媒体做好政务动态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江山市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江山市税务局按规定建立并运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明确政务公开办及系统内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江山市税务局按照江山市政务公开办及衢州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要求,定期发布公开信息。并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各种媒介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做好重点税收工作宣传,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江山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并组织专人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收集、了解群众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江山市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9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在按照省局要求通过公示链接方式替换定期公开信息后,公众查找信息难以适应,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个别网站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积极改进,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改进工作: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市政务公开办、衢州市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等机会,加强业务对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定期开展自查。在严格落实上级单位信息公开要求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定期对已公开内容进行自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持续营造氛围。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拉近征纳距离,发动、鼓励广大纳税人参与到政务公开征纳互动活动中来,帮助纳税人主动、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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