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33032766288954XJ):
我局依法对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苍税二通〔2022〕138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以上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相关文书见附件。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苍税二通〔2022〕138号)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