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景宁栏目(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227/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县团结西路55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810812,电子邮箱:zjlsjng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立足税收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上级部门决策部署,依法、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围绕工作重点要点及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公众参与等方面信息,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全局概况内容。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手里办理相关工作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依规、办理及时、台账完整。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等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协调、监督等工作职责,完善规范性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抓实,做到管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及时。
(四)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要求规范开展好税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完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内容公开及时、平台运行稳定。用好征纳沟通平台、微信、电话等形式,做好相关信息咨询答复及公开工作。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在中国畲乡APP开设“税美畲乡”专栏,及时向群众推送税务相关信息,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切实巩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落实好保密相关工作规范流程的前提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内外监督渠道,联合纪检部门开展常态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设置公开电话、意见箱等,主动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2021年以来,在常态监督检查过程中未收到不良反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有时存在公开及时性、形式丰富性有待提升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对照信息公开相关规范查漏补缺,做到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同时,通过对“税美畲乡”专栏、征纳沟通平台、云直播课堂等平台的运用,更充分广泛地进行信息公开及纳税人咨询解答,更及时有效地传递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流程,明确各信息公开涉及股所职责,通过学习培训与工作研讨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流程规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