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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702589048065W/2022-44403
成文日期
2022-01-14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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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12月非正常户认定信息公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12月非正常户认定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0: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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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下列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且查无下落的,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12月非正常户公示.xls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