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发〔2015〕36号)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总发〔2016〕169号),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法制股认真履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领导小组更好发挥作用做好服务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宗旨,严格执行“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逃骗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落实上级宏观调控要求,密切关注收入变化趋势,加强税收联动分析,提升税收征管质量,较好地完成了组织收入任务。
2.落实减税降费激发经济活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昌县局不折不扣落实好为应对疫情出台的相关税费政策,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全县累计实现五减目标2.52亿元,超全年总目标;实现降本减负目标11.36亿元;全县7569 户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优惠政策,共计减免金额 5.78 亿元。
3.不断优化税收服务。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新昌县局始终以纳税人获得感为目标,确保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地实施。打造集“在线咨询”、“协同处理”、“数据分析”于一体的“天姥税•云空间”数字中心,自2020年11月9日数字中心成立以来,共解答问题5804个,问题解决率100%,其中,现场直接解决问题5639个,占比97.16%,平均解决时间0.3小时;其他股室协同解决问题165个,占比2.84%,平均解决时间为1.5天,收集整理专项知识库86个,据测算,运行后“窗口办”业务量环比下降49%。二是推进征纳沟通管理平台建设。新昌县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规范日常管理,2020年征纳沟通平台总企业数22566户,激活率99.62%,其中已完成考核内企业激活率100%工作;按要求组建网格化税企交流群72个,入群企业数22356户。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好“一件事”工作。联合人社、自然资源和市场监督等多个部门,持续推进社保费征收、不动产交易、新办企业一件事等多类事项的跨部门联办,实现闭环式受理。建立“税邮e站”,2020年累计为5921家单位邮寄发票60余万份。主动对接当地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和多家银行,搭建银税企互动机制,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2020年开展银税互动共享数据1.3万余条,发放税银贷164笔,放贷金额1.9亿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一是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主体、权限、名称、文号、程序,制定公布本单位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咨询、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机制。三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四是增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2020年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2.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局及县司法局工作部署,我局积极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按照 “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清理范围和清理要求,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评估。通过清理,2020年1件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1件文件部分条款废止,确保现行规范性文件符合相关规定。
3.强化政策执行反馈机制。落实总局《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加强税收政策反馈力度。同时,注重收集、整理、分析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注重税企座谈会上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汇总上报,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反馈质量。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新昌县局2020年制发《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新税发〔2020〕49号),将全县税收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税费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新昌县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并逐步将广泛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注重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集体议事。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执行新的处罚裁量标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税务工作“融入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推进一体化”的要求,执行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宁波五省市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公告、《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公告,以及绍兴市局修订的《绍兴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标准》,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纳税人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提高税法遵从能力和水平。
2.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工作指引(1.0版)》,落实执法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促进整改落实,在责任追究的同时,尝试探索合理的正向激励措施,促进了税务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真正实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思想,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强化税院合作推进“僵尸企业”清理。联合法院建立税费追缴协作联动机制,通过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主动参与到法院受理案件。按照企业破产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做好破产企业税收征管和参与税收清算工作,积极配合税收债权申报,妥善处理破产企业涉税事宜。2020年新昌法院宣布破产企业17家,其中5家企业无欠税欠费,新昌县局已申报欠税破产债权12家,合计金额940余万元,分回3家企业欠税约200万元。
4.健全“互联网+监管”税务监管体系。在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完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实施清单编制录入工作,实现监管工作的标准化、精准化。截止12月底,新昌县局在该平台认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责任事项73项。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多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公示。浙江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6月1日正式对外上线以来,新昌县局完成平台基础数据的采集,及时将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事项、委托代征等信息全面公示,切实接受社会的监督。编制并公示新昌县局及分所权责清单,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2020年,我局公示执法人员122人,行政处罚61条,行政许可1717条。
2.逐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昌县局为各相关股室配置行政执法记录仪38台,满足干部在执法全过程记录中对音像设备的需要。在新昌县局603办公室建立约谈室,满足约谈、询问等必需的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办公环境。根据税务总局《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和《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试行)》要求逐步开展音像记录工作,规范言行举止,文明执法,从而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树立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2020年已记录执法音像记录165条,记录执法音像内容所占存储空间44G。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范围内,实施相应的法制审核,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证执法公正,打造“法治税务”。2020年,新昌县局拟对新昌县荣谊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欠税企业采取扣缴银行存款的强制执行措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签署廉洁自律责任书、组织廉政谈话、廉政党课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党规法纪知识测试,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做好日常监督工作。2020年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出现预警过错疑点信息12条,其中完成自我纠错10条,无过错陈述申辩2条。通过内控监督平台推送各类风险疑点数据249条,经核查疑点成立32条,涉及税款232581.23元,均已及时完成整改。在内控监督平台完成自定义指标编制2条,进一步拓展内控监督范围并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根据上级局统一部署,上线推广网格化内控平台,做好平台初始化、客户端安装、权限分配、风险点匹配、操作培训等上线工作,持续深化平台运用,切实开展风险防控、网上巡检、联防联控、风控联动等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内控机制。
3.强化税收执法督查。针对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小金库”自查自纠、违规征税收费专项排查整治、现金税费专项整治、2020年度督察内审等重点领域,精心组织、落实督查方案,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座谈、调研、案头检查、实地督查、联合督查等多形式的日常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深剖原因、压实责任、紧抓整改、举一反三,以铁的纪律、硬的作风、实的举措、严的问责,切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以化解征纳双方矛盾为主线,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对工作。实践发展丰富“枫桥经验”,成立涉税争议化解团队,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在预防和化解税收征纳纠纷中的特长优势、职业经验优势,涉税行政争议化解室设在新昌县局603办公室,实现涉税矛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2020年,新昌县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来信、来电、来访进行登记处理。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配备举报电话,在新昌县局202办公室设置税收违法案件检举接待室,专人负责举报案件的登记、管理。有效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局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有登记、处理有结果、事事有回复。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全年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浙税发〔2018〕90号),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微信群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活动。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税收宣传,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宣传所急所需的优惠政策。让政策优惠精准到位、政策辅导专业到位、纳税服务贴心到位。
2.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征纳沟通平台云课堂、直播等方式提高授课质量,扩大辅导群。持续坚持以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模式完善教学和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带去便利,提供优质服务。2020年已累计宣传辅导14.41万户次,开展各类专项培训8场,其中网络直播5场。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新昌县局干部在鼓山公园进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誓、发放宣传单页、宪法奔跑等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完善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执法资格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法制股、人事教育股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学习辅导、集中培训、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2020年12名应考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较好成绩。
2.开展学法讲法活动。2020年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最新法律法规。积极上报依法治县办学法主题,负责人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法。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用法知识考试、保密知识考试,参与率与通过率均为100%,增强了干部法治观念,从而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
3.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使公职律师成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规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严格落实《浙江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预算,加强对法律顾问的聘请、管理和使用。择优外聘法律顾问,有效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律程序上的优势,内外联动提升整体法治水平。一年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行政执法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十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对法治税务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2.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0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收官之年,新昌县税务局在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短板:依法治税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三、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税务法治工程。积极推进公职律师、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支持、鼓励税务干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严格落实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队伍保障。
(二)开展普法宣传,营造税收法治氛围。坚持日常宣传与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深入开展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让每一个税务行政执法过程都成为面向社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过程。在化解税收争议、案件办理过程中推进普法,在个案中做好答疑解惑、释法析理、定纷止争工作。
(三)加强纳税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开展“三服务”活动,持续打好减税惠民和服务便民的“组合拳”,创新运用电子化办税手段,多措并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
(四)健全内控机制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按要求报送内控专报,强化内控平台运用,确保网格化内控平台风险点、风险措施全覆盖,继续探索内控监督平台自定义指标编制,加强自定义指标编制能力,进一步提升内控能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跟踪督促主责部门落实相应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期限,并根据问题举一反三,梳理分析上中下游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从宏观上把握问题脉络。
(五)落实三项制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中重要抓手。推行以来,新昌县局已取得较好成效,今后仍将以求真务实的姿态,分析工作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完善对策措施。在七星税务所、南明税务所建立约谈室,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快法治税务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