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0002668223K/2021-29005 成文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20: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56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528015,传真:0576-8852801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条例》,根据《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税收宣传实效。

(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

贯彻落实税务总局《2020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和省局《2020年浙江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各项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按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和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职责,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开。根据“三项制度”要求,编制并公开本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完成全市税务系统执法公示平台上线工作。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围绕“六稳”“六保”主题,加强推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和维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强化“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完善线下办税服务厅办税信息动态更新,创新线上公开发布形式,以图解、短视频、音频、直播等及时对外公开和解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措施。

(三)积极回应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积极对接地方融媒体平台。2020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80条,“台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128期432条;围绕重点领域公开主题与当地电台开展“阳光热线”在线访谈节目2次,开展网站在线访谈1次;在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浙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稿件247篇;此外,联合台州市财政局在台州音乐广播开设《财税早读课》栏目,定期解读最新财、税政策,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做好公开工作,2020年共办理党代会代表提案、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21件,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领导班子带头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关于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五)深化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监督保障,规范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税务干部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掌握公开规定,提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水平。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0

3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421

行政强制

5

+1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42034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内容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在群众关心关切的内容上的主动公开回应还未满足需求,主动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二是公开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宣传工作采用的形式有待丰富,多媒体、多渠道宣传公开的主题和内容还有待完善。三是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还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二是持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积极运用好征纳沟通平台和税务新媒体等在宣传税法、解读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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