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31G/2021-28614 成文日期 2021-01-2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1: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栏目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2633/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207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293259,传真:0578-229318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回应公众关切,听民意、惠民生、解民忧,以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工作质效,推动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落实主动公开工作

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作《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信息公开时限,加强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专业。2020年新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作出行政许可95次,行政处罚111次。

(二)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

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类别及工作流程,保障政务公开严格规范、高效统一。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出具告知书。

(三)深入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机制,明确政务公开主阵地,深入推进税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关注丽水税务网站,实现重点事项突出,内容更新及时,把握好“时、度、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建立分项分类审核机制,重点关注敏感性、私密性信息,实现审核把关专业化,保证公开质量,内容合法有效。

(四)完善平台建设

合理设置浙江税务网站丽水税务栏目,同时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提案议案、建言献策等栏目内容。通过网站栏目、微信公众号、税务对外公开电话等形式,探索线上线下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畅通与公众互动渠道,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按时公开热点信息,发挥政务公开在畅通民意方面的作用,新开通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栏目,回应公众需求。

(五)强化监督保障

开展常态化检查,通过日常督导、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信息内容、审批机制等事项进行定期检查,同时组织全市各地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改,以督促管,以评促建,加强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提升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6

 4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11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6894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总体情况离高标准高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深化提高。二是对便民易懂的公开形式探索不足,公开形式有待升级创新。三是对政务公开关注度不够,政务公开队伍有待强化提升。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建立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和审核制度,落实整改反馈,根据考核及政务公开要求,尤其是涉密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从源头防范,保障对外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借助新媒体,积极探索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各种公开方式,动态完善网站公开栏目及内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及时传达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加强指导交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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