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31G/2020-24080 成文日期 2020-03-2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0-03-24  09: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浙江省税务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浙江省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依法组织收入。2019年,全市税务部门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27.8亿元,同比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209.4亿元,同比增长7.4%;社保费收入111.4亿元,同比增长11.3%;非税收入7.0亿元,同比增长1.9%。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4.86亿元,其中税收减免29.27亿元,社会保险费减免5.59亿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2019年度代市政府起草《丽水市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丽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制发《关于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开展了5次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制发《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开展三项制度工作。2019年度,全市税务系统已公示执法各类执法信息近4000条,进行各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146件。新机构成立起截止2019年度全市达到重大案件标准的案件3件,已审结。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开展2019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借助总局内控平台开展内控日常性工作。开展专项督审、风险督审、评价督审、规范督审、信息督审和专项审计。推进“阳光智慧”税务稽查建设。依托省局网站,开设市局栏目,专人负责税务咨询专线和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贯彻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建立高频电话回访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特约监察员17人。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发展“枫桥经验”工作,完善“三为三治”治理机制。市局设立一名政务公开管理员,一名市政府信访系统兼职网管员,做好舆情的防范和回应工作。根据《丽水市税务系统信访工作规定》等规定做好信访维稳工作。2019年,我局受理、转办信访件264件,无办理差评件,按期处理率100%。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在市局网站开通公众参与模块,专人负责税务咨询专线和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回复。加强与“浙江税务”、“丽水发布”等公众号的互动,形成新媒体宣传矩阵。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019年度开展了高铁站宣传、“税收声音传处州”广播宣传、传媒平台矩阵式宣传、税企互动和税收普法“六进”活动等系列活动。在国家第六个宪法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周”系列税收普法活动。开展全市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系统内外的成果应用。大力开展税务 “黑名单”政策宣传,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积极引导信用修复。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市局干部按期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目前,全市共有7位公职律师,市局法制部门配备二名公职律师。深入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争取构建良好的法律服务机制和有效的法律服务平台。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局结合工作实际,聘请了当地优秀的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重大作用。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总局的实施办法,严格监督执纪,强化责任追究。落实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2019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市局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但也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税收法治观念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税收执法监督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税收法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创新。

2020年市局将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法治税务工程。督促落实好全省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工作任务分解事项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事项。落实新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继续探索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程序。注重日常税收执法行为的预警监控和考核管理,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执法水平。三是深化税收法治共建工作。密切与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和平台。发挥新媒体功能,增强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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