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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公布2019年一季度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核定和调整情况,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公告(2019年4月).xlsx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