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000025652086/2019-02680 成文日期 2019-03-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法制科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总结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总结
发布时间:2019-03-29  17: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工作要求,提高税务法治化水平,2018年湖州市局全面部署、统筹规划,围绕机构改革,立足税收职能,把握工作要点,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现将一年来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征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积极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三项增值税减税措施和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保持税收收入量增质优的良好态势。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强化行政许可管理,遵守清单管理原则,严禁变相审批,落实总局简化行政许可程序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建立健全税源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理顺税源风险管理与税务稽查、综合性和专项性税源风险管理的衔接,强化扎口管理。三是推进“实名办税+数据管税”管理模式。加强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完善监控模型,不断提高数据分析质量,新建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快速反应机制,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收制度管理,把握文件制定层级、权限要求,严防制度性侵权。一是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贯彻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对规范性文件,严格应用公告形式,并经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讨论决定。二是提高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效。为服务和保障改革成效,防止制度性侵权,2018年,湖州市局以军民融合、新机构挂牌、新机构“三定”和保障民营企业利益等为主题,开展4次大规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不断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完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政策制定和贯彻落实的透明度。一是建章立制保障决策科学。新机构三定后,制发局工作规则、党委工作规则,拟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决策,需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走访问需提高公众参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银联建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在政策享受、融资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万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专项活动,实地走访纳税人,解决纳税人及基层问题困难。三是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及时调整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规范审理程序,厘清原国地税未结案件,提炼审理经验,统一应用说理式执法文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进税收管理和执法全流程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一是规范税收执法主体。严格落实总局各项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特点,进一步明晰税务所(分局)执法权限,对新机构文书字轨开展核查,确保税收执法主体正当。二是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重点关注机构改革前后,对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进行行政处罚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给予两次及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不同县区内行政处罚标准、结果差异,开展专题调研,不断完善裁量基准,统一口径。三是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深入推行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处理处罚文书中向纳税人说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结果等,提高纳税人接受度。五是夯实税源管理。持续推广“互联网+便捷退税”信息系统,编发《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操作指引》。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进“聚力绿色智造 助推‘中国制造2025’高新技术企业梯式培育机制”,2018年培育入池企业249户。全面开展房地产项目核查,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扎实推进反避税工作和非居民税收管理,连续5年保持反避税调查案件“有立有结”。六是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税收营商环境(办税服务)预评估指标体系,打造“15分钟办税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新版电子税务局,创新“对外支付企税银网络直通车”,实现对外支付跨部门 “最多跑一次”。全市综合网上办税率从4月的84.38%提升至12月的92.93%,提升近10个百分点。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要求,以护航改革、防范风险为目标,聚焦税制改革“痛点”、简政放权“堵点”,不折不扣开展监督。一是全面落实内控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内控机制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把手”亲自挂帅抓内控、抓落实。组建内控联络员团队,实时共享操作疑问和解决方案,确保内控监督平台在湖州平稳上线。认真对待平台数据指标,扎实开展数据核查,提高平台应用成效。二是创新执法督察方式。探索督察手段的信息化与督察方式的创新性,围绕年度执法督察重点内容,通过数据发现疑点,辅之实地核查。对督察发现问题,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做好问题分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潜在风险,强化督审成果运用。三是切实加强内外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进驻原国税直属分局、织里分局,对基层税务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执行各项纪律和干部廉洁从税等情况进行巡察。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聘请市税务局成立后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共16名,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助推清廉税务建设。严肃责任追究。对税收执法和干部管理中发现问题,坚决予以问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充分保障纳税人救济权利。一是畅通税企交流。在全市范围建立税企沟通机制,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做好“12366”和“12345”两条服务热线投诉咨询工作,对于各类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做到迅速办理、按时办结。二是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及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专题学习《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明确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复议应诉工作发现问题,改正工作举措。三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范开展纳税人投诉管理,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制定《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和《信访工作协调联动制度》等,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责任明确、配合密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拓展信息公开平台。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调整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以及相应的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今年通过网站共发布信息1198条。新开通“湖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博、微信共发布各类信息189条。借助专业新闻媒体力量,广泛宣传,加大解读力度,帮助公众理解最新税收政策。二是及时完善公开制度。适应机构改革需要,调整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税务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归口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统一对外发布口径。“三定”后,公布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办公联系方式等信息,发布通知公告2831条,双公示信息3041条。落实专人全程跟踪依申请信息公开,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2018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市局主要负责人走进“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介绍市局贯彻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听众和网友普遍关心的发票开具、车购税缴纳等问题进行在线交流和解答。多次举行税企座谈会,通过网上调查、在线访谈、局长信箱等形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2018年我局共开展网上调查3次、组织在线访谈1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内学外宣,内外兼修,普及税收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的税收法治意识。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组织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总局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省局税收业务融合“每月一讲”视频培训等。邀请法律专家,组织开展以国地税融合时期税务干部新思维、新挑战为主题的法治讲座。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我身边的税收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从近200篇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6篇,二等奖12篇,三等奖18篇,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的热情。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开展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7790户,公布“黑名单”纳税人8户。加强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与14家银行签订税银互动合作协议,实现纳税服务与金融服务的对接。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运用内外部法律人才资源,构筑一支优质高效的执法干部队伍。一是用好内力,培养壮大公职律师队伍。积极培养公职律师,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10人。加强对税务公职律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通过量化机制,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二是巧借外力,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充分发挥 “一局一顾问”的外援作用,强化税收法治的外部保障,尤其是处理复议诉讼案件、疑难执法案件、税收执法共性化问题和执法风险易发点等方面,积极吸收法律顾问的专业化意见,发挥好智囊作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切实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是加强领导小组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领导小组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核心平台作用,突出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4次。二是强化法治考核评价。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时,组织全市税务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年度述法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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