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0  16: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8-07-20
【是否有效】 条款失效
【备 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和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2号),本文第一条和第二条失效。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公告〔2018〕1号),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松阳县国家税务局、松阳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办公地址:松阳县西屏镇环城西路113号,邮政编码:323400。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另设紫荆路办公区,办公地址:松阳县环城西路95号,邮政编码:323400。

二、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松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松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松阳县西屏镇环城西路113号,邮政编码:323400

三、自2018720日起,原松阳县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直属机构的办税服务场所暂时不变,仍按原业务办理范围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原松阳县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的行政及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四、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挂牌后,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办税服务场所等改革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模式
默认
黑暗
柔和
高亮
高对比
灰度
配色
A
A
A
A
正常
加快
缓慢
关闭
原始大小
较大
特大
配色
读屏 读屏
字体 字体
退出 退出
友情提示
单击开始语音播报,双击访问链接内容;点击关闭按钮,退出语音服务。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