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8-07-20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