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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0  17: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8-07-20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1号)、《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1号),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浙江省建德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建德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浙江省建德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建德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办公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58号,邮政编码:311600。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另设严州大道办公区,办公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1089号,邮政编码:311600。

二、纳税人在全市综合性办税服务厅、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可以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窗通办” “一网通办” “主税附加税一次办”。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办理事项和途径不变。

三、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建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建德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建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建德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拱新路11号,邮政编码:311600。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稽查局另设临时办公区,办公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58号,邮政编码:311600。

四、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建德市国家税务局梅城税务分局、寿昌税务分局、乾潭税务分局,原建德市地方税务局新安江税务分局、梅城税务分局、寿昌税务分局、乾潭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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