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浙江炎字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浙江炎字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发布时间:2026-01-30  16: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浙江炎字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浙江炎字木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支付开票手续费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虚假核定,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383.68万元。202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48.7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属于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发票虚开行为,营造更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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