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线索,依法查处了浙江程康建材有限公司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未按规定准确归集核算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将行政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列入加计扣除范围,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少缴企业所得税71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5万元。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构研发费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依法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