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下列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欠税公告清册(2025年第一季度).xlsx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5年4月7日